任命:
杨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孙俊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张平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杰健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施玛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朱训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奚正荣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钱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俊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洋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瑞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