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代表 > 议案建议

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治理水平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1 17:19来源: 市人大浏览次数:

程炳杰(繁昌区代表团)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区治理基础不断夯实,自治组织负担持续减轻,社区多元共治力量日益凝聚,很多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相对于长三角发达地区,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社区治理统筹协调不够通畅。社区治理工作涉及党建、群众自治及文教体卫配套等各个方面,对口管理又涉及组织、民政等不同部门,统筹协调存在不畅。

二、社区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社区治理工作既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又要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实践中,社区工作职责行政化明显,弱化了服务功能,网格员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社区规模划分不均衡,超标较多,且工作人员配备不达标,治理难度大。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居民5000—10000户的社区有62个,10000户以上的社区有15个。最大的无为市无城镇双桥社区,居民达17000户、35000余人。但全市社区配备工作人员平均不到15人,达不到国家标准的18人。

三、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程度有限。部分社区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重要性认识不够,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绝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缺乏专业人员、业务指导及经费支持,无法深度发挥积极作用。

建议:

一、坚持党建引领,增强社区治理统筹协调。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治理统筹协调机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组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完善权责清单。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依法厘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

二、强化基础保障,引导社区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依据“立改废释”情况,厘清社区依法履职工作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减轻基层负担。调整社区规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社区实际情况,对规模过大社区科学调整。优化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按标准配齐社区工作者,完善社区工作者评价和激励制度。持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到社区工作。

三、创新治理机制,激活社区居民自治积极性。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推进社区公共利益重大事项居民协商解决,推动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机制。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能力建设、政策指导、项目运作支持,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建立社区基金,为社区社会组织在养老、助残、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等领域实施公益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创新联动治理机制,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社区志愿力量和慈善资源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