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守标(镜湖区代表团)
主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针对长江及支流岸线逐步落实“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项举措,尤其长江岸线本着应绿尽绿的原则大量营建生态防护林。芜湖市蜿蜒194公里的长江岸线及其一级支流两岸,是最重要的生态保护红线,为芜湖的“白菜心”,具有最核心最宝贵的生态资源优势。近年来,芜湖市在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实施高标准、高质量长江岸线生态修复,营建生态防护林,构建完善的长江生态屏障。但实地调研发现,长江及支流岸线仍存在亟待优化的生态空间,主要存在问题:一是长江岸线及一级支流两岸城镇区域仍存在防护林缺失现象。漳河大堤、裕溪河大堤防护林缺失较多,长江沿岸集镇区域江堤两岸防护林存在缺失,主要受两岸居民活动的影响,如二坝镇江堤岸线居民,在江堤背水侧开垦农田,挤占了生态防护林种植空间。防护林缺失段的江堤路面存在开裂、塌陷等情况,疑似因生态防护林缺失导致江堤稳固性下降;二是生态防护林区域内的畜禽养殖现象频发。畜禽养殖现象在长江、青弋江、青安江两侧岸线生态防护林区域内较多,几乎有居民居住的区域均存在。调研发现,约20公里江堤周边,数量达到100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多达8个点位。大规模家禽散养,出现草皮缺失、防护林死亡现象;三是沿岸码头企业物料防尘抑尘措施有待提升。实地调研长江及支流岸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和货运码头发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扬尘现象。如弋江区漳河岸线、湾沚区六郎镇青弋江堤坝附近的企业,存在物料露天堆放,防尘抑尘措施较差,周边道路及附近植被可见明显的扬尘痕迹,该两处点位进出场车辆也未配备车辆冲洗设备,物料运输扬尘严重。
建议:
针对长江及一级支流岸线生态防护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增设“建新绿”补贴,扩大岸线营造生态防护林范围。自2018年开展长江岸线生态造林补贴以来,在长江岸线生态防护林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尚未纳入防护林建设补贴范围的长江一级支流等岸线,缺乏造林热情,导致岸堤防护林建设滞后。新一期的“建新绿”补贴,应将青弋江、青安江、裕溪河等重要支流全部纳入补贴范畴,提高各方营造生态防护林的积极性,实现全域岸线防护林建设的完整性。
二、岸线范围内实施农业用地置换,实现全流域范畴的水清岸绿。建议对长江岸线内的农业用地进行土地置换,将居民农业用地调整至岸线内侧,在保障耕地的同时对岸线内的农业用地营造生态防护林,强化江堤抗洪能力;实施长江岸线精细化、网格化巡逻体系和管护体制,针对非法捕捞、畜禽散养、倾倒垃圾等现象建立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做到随时响应。
三、强化对岸线范围内的码头和企业扬尘管理。针对长江及重要支流岸线开展环境专项检查行动,对岸线码头和企业易产生扬尘的种类、环节、数量、性质等情况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核查,确保符合环评文件规定;对企业贮存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如码头区域实现防尘网的全面包围、对于物料运输车辆配备冲洗设施等。
四、积极推进岸线生态防护林的“公益林”申报。2020年芜湖市林业局、财政局发布了《芜湖市市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试行)》和《芜湖市市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上述界定办法中提到长江及一级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以内的地段均应划定为芜湖市级“公益林”。应在全市范围积极推荐岸线防护林的“公益林”申报,被纳入“公益林”的岸线生态防护林可以实现日常人员巡护和监管,同时可以获得每年每亩50元的管护资金,提高各级管理部门对岸线生态防护林管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