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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8-03 11:00来源: 市人大浏览次数:

戴梅萍等10名代表(南陵县代表团)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近期,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进行调研。该大队辖区管辖的沪渝高速、芜黄高速总长62.7公里,除湾沚区红杨镇境内2.7公里外,全部位于南陵县境内。大队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理念,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中总结出的经验,发挥属地单位协作优势,摸索出一条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的新路子、新模式。

高速交管“社区警务化”在建立和完善“高速公路协同共治体系”的同时,大队对原有“隐患排查网格化责任路段”进行了升级,推行高速交管“社区警务化”,建立了三级管理体系:

一、大队组建协同共治暨“社区警务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事故中队,对接相关协同单位;

二、大队领导包片,负责1—2个乡镇沿线路段,对接乡镇政府;

三、民辅警责任到人,每个民警负责2—3个行政村(社区)沿线路段,对接村社两委,每个行政村都有包村民、辅警。责任领导和包村民、辅警的工作职责,由原来的单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拓展为“服务、走访、宣传、排查”一体化,即:了解群众困难,化解风险隐患,服务群众出行;走访两级组织,加强村镇联系,疏通信息渠道;走进企业学校,深入田间地头,宣传交通法规;排查安全隐患,抄送责任部门,跟进整改进度。

大队成立6年来,重大伤亡事故一直控制在极低的水平线下,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明显,曾被《学习强国》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网页刊载,并作为先进经验进行交流。该模式亟待提交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作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加强芜湖市域高速交通安全的一种管理模式。

建议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体系”,其具体内容包括:

一、保持原“一路三方”高速交警、高速路政大队、高速业主单位联动工作框架不变,加强联勤巡逻、事故快处快撤、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高速交警、高速路政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开展交通管理业务联动。

(1)针对道路多发和易肇祸违法行为,如货车超载超限、客车非法营运等进行查处,实行一案双罚;

(2)针对可能产生交叉影响的涉路施工,加强信息通报,拓展风险排查范围;

(3)针对重要时间节点产生的密集交通流,制定疏导分流方案;

三、高速交警、高速路政大队、乡镇政府、村(社)两委建立“一村一警一路政员”制度,加强交通管理与属地政府联动。

(1)排查沿线静态安全隐患,发现路外动态安全隐患,针对隐患综合治理;

(2)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遗留问题,减少高速公路运行对群众的影响,消除信访投诉萌芽;

(3)建立气象信息员制度,依托镇村治安积极分子、交通劝导员等,及时通报恶劣天气的发生和能见度变化。

(附议代表:钟建平、丁寿斌、郭兰英、童小弟、胡啸天、封全虎、程太平、胡太平、吴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