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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0 08:32浏览次数:

——2022年1月11日在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钱明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高院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05686件、办结402807件,均是前四年的1.8倍。法官年人均办案302件,是前四年的2.6倍。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24698件、办结121819件,同比分别增长24105件、22510件。全市法院民事行政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等核心指标稳居全省前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源治理、立案、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执行等工作获省委、市委市政府和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41次。全市法院获省级以上集体荣誉95次、个人荣誉231人次。

一、不断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对标对表、紧跟紧随,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法院重点工作,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省市委有部署,全市法院见行动”。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把党的领导优势更好转化为司法治理效能。

强化科学理论武装。落实“逢会必学”“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精神,参加全市政治理论测试、“共读计划”1.5万人次,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廓清法院政治生态。自觉接受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政治监督谈话,落实反馈意见,切实改进工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强化政治担当,永葆政治本色。

二、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坚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56件965人,对张绍福、毛辉等255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坚持不“拔高”、不“降格”,依法改变案件定性19件。推进“黑财清底”,在全省率先推行“四个提前”、财产移交处置等机制,执行到位1.7亿元。强化深挖彻查,移送线索388条,严惩张辉、赵军等“保护伞”18人。发出司法建议195份,推动行业整治。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放管服”改革,审结行政案件358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保障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审结双翅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等投资、贸易、股权领域案件1.9万件,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审结金融案件5.1万件,创新“区块链+诉源治理”机制,运用区块链技术为价值327.7亿元合同提供“证据保险”,金融机构贷款合同逾期率下降60%。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审结破产案件54件,盘活资金75亿元、土地4100亩、房产75万平米。繁昌区法院将司法拍卖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出清“僵尸企业”,服务“双招双引”。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生命至上,严惩抗拒防疫、利用疫情诈骗等犯罪,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社会秩序。妥善审理受疫情影响的劳资关系、房屋租赁等案件,化解塑通公司口罩生产设备买卖合同纠纷,用法治手段纾难解困。秉持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活封”、引入第三方担保等措施,支持万基公司等2100余家企业走出困境、4.7万名职工稳定就业。

三、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740件,判处罪犯15096人。深入推进反间谍反邪教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审结故意杀人、抢劫、黄赌毒等案件1821件,有力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20件,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审结穆亲林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08件,追赃挽损2.7亿元。审结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危险驾驶等案件2970件,保障群众衣食住行安全。成立少年法庭,落实轻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帮助145名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鸠江区法院开展“法治领航前行”专项行动,以帮教回访、送法进校园等方式关爱青少年成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机制,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司法服务。湾沚区法院与乡镇共建联调网络,就地解纷6000件。完善“法院+”调解机制,对接43家调解组织,诉前解纷6.9万件。弋江区法院引入行业调解,物业纠纷调解成功率达49%。市中院着眼破解诉讼难,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获《人民日报》报道肯定。全市法院案件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诉源治理成效居全省前列。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妥善审理涉及英烈保护、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案件,依法惩治虚假诉讼,推进诚信建设,弘扬正风正气。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举办讲座542场,发布司法白皮书、典型案例、法治微视频140个,直播庭审9.3万场,观看1.9亿人次,让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深入人心。

四、倾力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将法院工作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

服务创新发展。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审结“艾瑞泽”商标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5337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主动走访高新企业问需答疑,支持依法维权,审结航空、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新产业案件1026件,助力打造“智造名城”“创新名城”。

服务协调发展。围绕城乡融合发展,审结涉老旧小区改造、农村环境整治等案件462件,推动城市更新,改善人居环境。围绕“空铁水公”交通体系,审结涉芜宣机场、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案件,优化群众出行环境。围绕拥江联动发展,审结涉江北新区建设发展案件1246件,助力宇阳公司等企业“二次创业”。

服务绿色发展。贯彻“两山”理念,审结跨省非法倾倒固废物等环境资源案件356件,判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3976万元,助力打造“生态名城”。坚持“共抓大保护”,保障长江干流岸线集中整治行动,审结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238件,严惩马亚林等非法采砂犯罪行为,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服务开放发展。保障国内国际双循环,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助力打造“开放名城”。深化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跨域立案、协作执行、委托送达62万次,办理涉沪苏浙案件1.3万件。西湖龙井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

服务共享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化解“三农”纠纷7346件。出台服务人民城市建设意见,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专项行动,主动对接海螺、奇瑞等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助力品牌保护、风险防控,共推“芜湖起飞”。心系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1586.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677.6万元,让群众生活有保障、心中有温暖。

五、忠实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丰富便民利民举措,让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聚焦民生“七有”目标,化解赡养、抚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保等纠纷8.7万件,让群众安居乐业。贯彻《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审结电梯隐患行政处罚案,守护群众乘梯安全。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化解婚姻家庭纠纷2.5万件,让家庭更和睦。依法审理餐饮、旅游、产品质量等案件,对“众包骑手”等新类型纠纷予以司法规制,让社会更和谐。妥善化解涉军纠纷,让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年底立案需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21年12月立案14005件,占全年收案数11.3%。聚焦执行立案需求,改进工作流程,新受理的2.5万件执行案件均未要求当事人开具生效证明。聚焦诉讼费退费需求,退费2.5亿元,做到应退尽退。聚焦群众信访诉求,开展“百日攻坚”“百案攻坚”,以法治方式化解涉诉信访。南陵县法院发挥信访巡回法庭作用,推动县域信访积案重复访和新增信访案件数双下降。

全力优化诉讼服务。落实“一站通办”,集约化提供分调裁审等22项服务,实现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芜湖经开区法院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为398人追索劳动报酬489万元。落实“一次通办”,推行标准化服务规程,公布一次性办理指南,当场立案率97%。落实“一网通办”,网上立案5.6万件、调解3.5万件、送达6.5万件、查控14.3万件、庭审1348件,让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

六、强力开展执行攻坚,兑现裁判确定权益

坚持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执结142881件,到位155.5亿元。

凝聚执行工作合力。深化综合治理大格局,与24家单位共建“查人找物、强制执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查询、冻结、扣划资金531亿元,查扣车辆9877辆;强制腾退1174次,腾空房屋土地136万平米;对9.7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促使2.6万人履行义务,到位5.8亿元。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发放案款96.9亿元。开展涉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782次,执结2.9万件,到位39亿元。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节”活动,成交43.6亿元,节省佣金1.6亿元。重拳惩治抗拒、逃避执行行为,拘传、拘留6472人,以拒执罪判处51人。镜湖区法院成立金融执行中心,集中执行金融案件,助力处置不良贷款1.2亿元。

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执行团队,优化流程节点,提高执行效率,案均节约用时56天。建设长效机制,出台执行局长述职报告、执行助理等制度36项,促进执行规范。突出执行强制,发出协助义务人处罚预告通知书67份,协助执行到位7656万元。三山经开区法院创新“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七、积极参与司法改革,促进审判提质增效

坚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落实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强化事前监管,完善审判权责清单,落实随机分案,确保源头公正。强化事中监管,落实均衡结案,院庭长随机列席案件合议,加强重点案件监管,“四类案件”监管数及占比位居全省第一。强化事后监管,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案件评查,倒逼司法公正。审判权运行全流程监管工作做法获最高法院推介。

完善综合配套改革。将“1%工作法”理念深度融入全市法院工作,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破解案件分流难、审限监管难、送达难。一体建立“简案速裁+大要案精审”工作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市中院速裁团队案均用时19.4天,无为市法院“简案快审+诉源治理”工作做法获省高院推介,点金置业破产重整等繁案得到妥善审理。建立“一把手”签批延长审限事项机制,规范审限变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面推行网络公告送达,案均节省23天,累计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1413万元。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三项规程”,召开庭前会议174次,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推进庭审实质化。坚持罪刑法定,依法对5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对6718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被告人辩护权,指定辩护律师4853人次。

八、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坚持从严管党治警,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实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狠抓“四项教育”,做实“三个环节”,开展线索“七查”,整治“5+1+2”顽瘴痼疾,运用“四种形态”问责226人,清除害群之马,推进堵漏建制、长效常治。坚持开门整顿,采纳群众意见建议277条,推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体开展“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专项行动,服务群众4万人次。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设“3+5”干警教育培养平台,让干警在实战中成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解决审判重难点问题,市中院“套路贷”犯罪案件调研成果为我省出台相关案件办理意见提供有益参考。开展优秀司法成果评选活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82篇案例、论文、裁判文书获省级以上荣誉。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规范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正风肃纪,狠抓“关键少数”,推进“双到位”“双加强”。在全省率先推行“两院”离任人员不得违规代理案件提示告知制度,发出提示函1.7万份。开展“家庭助廉”,强化干警“八小时外”教育监督管理。

四年来,我们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解决“执行难”、刑事审判、家事审判、民事合同纠纷审判作专题报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300人次,高质量办复建议、提案54件,满意率100%。接受110位全国、省人大代表跨区视察,以法院工作实效展现我市法治建设新成果。依法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审结刑事抗诉案件116件,改判43件。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民意沟通,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四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法院工作,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将“两个维护”贯彻到司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必须把司法为民作为司法价值导向和终极追求,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必须把服务大局作为职责使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强大动力,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作为基础工程,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的进步和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对新产业新业态的司法需求研判不够深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水平不够高,便民利民举措还需进一步完善;少数案件质量效率不高,办案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尚有薄弱环节,极少数干警违纪违法,纪律作风还需进一步抓实抓细。对此,我们将坚持解决问题导向,刀刃向内,久久为功。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狠抓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队伍,以实际行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经济发展高质量的现代化芜湖建设上见成效。精准服务“十四五”规划实施,妥善审理金融、破产等案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审慎善意文明司法手段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助力打造“创业芜优”之城。

二是在服务城乡面貌高颜值的现代化芜湖建设上见成效。贯彻“六宜”城市建设要求,妥善化解房地产、就业、旅游、教育、养老、创新创业等领域纠纷。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是在服务生态环保高标准的现代化芜湖建设上见成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部署,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高效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助推长江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是在服务改革开放高水平的现代化芜湖建设上见成效。落实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加强与G60科创走廊城市法院司法协作,加快推进自贸区法庭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升涉外审判效能,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是在服务社会治理高效能的现代化芜湖建设上见成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好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工作。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群众开展审判,强化诉源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六是在服务人民生活高品质的现代化芜湖建设上见成效。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切实实施民法典,贯彻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法院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以司法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各位代表,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我市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提供更加完善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