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奚南山、吴瑞新,秘书长刘萍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尹春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明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昊平,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我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和报告。会后,举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各组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辞职请求的决定,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论证,修改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条例,更好汇聚民智、凝聚共识,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为省域副中心和人民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升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当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整治,以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转型,用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持续打造长江百里生态湾。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指导组要求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