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弋江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在常规监督手段上做文章,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对2022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2023年3月28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卫东介绍了会议安排。满意度测评已经连续开展多年,并制定了专门的实施办法。开展满意度测评既是该区人大常委会延伸监督链条有效载体,也是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二是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专项计划。2023年2月10日,在弋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3年预算等决议。为推动人代会决议有效贯彻执行,该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年监督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增加了听取2023年投资项目、产业项目等专划工作计划3项;增加了审议半年政情通报、主导产业发展状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城乡规划工作开展等5项专项工作报告,及时掌握全区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近年来,该区人大常委会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计划,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环环相扣,实现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增强监督的“跨度”。
三是专题询问+逢会必问。全方位发掘经济高质量发展潜力,让“寸土”生“寸金”,该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安排以“亩均效益改革”为议题开展专题询问。一方面,每年年底前由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专题询问计划,确定后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另一方面,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均安排了询问环节,主任会议成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有关议案和报告后,只要有不明白不清楚的内容,当场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询问,为提高会中审议质量打好基础。
弋江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常态化监督方式上做“加法”,彰显监督的“刚性”,进一步提升了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